附件1: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按照《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排名查询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
各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
二、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查询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查询方式
考生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0月26日下午17:00访问“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gyqzws/index.html#/index”按相关提示查询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公告》中:“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和“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的规定,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再另行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电话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岗位空缺人数按规定进行递补。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第一轮递补复审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第二轮递补复审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递补复审期间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停机、通讯不畅通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13号)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考生不用提供报名信息表,由招聘单位统一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交正反面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资格复审时凭身份证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现场打印,交1份,考生自己保留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资格复审时贴在报名信息表上);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执业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7.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原件1份)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人签字盖手印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且视为本人现场审核。
4.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复审结束,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后期面试等相关事宜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因考生自己未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有关事宜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咨询电话:0851-82774563(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附件1:清镇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编辑:lufang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