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托育服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讲流利的普通话;
(三)报考公办托育机构教师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并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岁以下;
(四)报考保育员岗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并持有国家承认的保育员证、育婴师证优先考虑,年龄在40岁以下。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一)县第四幼儿园托班共招聘保教人员6名(教师岗:2名,保育员岗:4名);
(二)教师岗专业:早期教育专业类;保育员岗: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与托育服务专业有关等类。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才艺展示)、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大楼前二楼219办公室,联系电话:0856-4166816。
(四)报名时所需要求和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办托育机构保教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专业毕业证或合格证书;
4.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四、面试
(一)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到卫生健康局人口与家庭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内容:教师岗:现场问答和才艺展示(5分钟/人),手工或绘画才艺考生自己携带相关材料;音乐或舞蹈才艺考生自己携带U盘;保育员岗:现场问答和保育方面相关操作。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人员: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聘用:体检合格后6名保教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卫生健康局219办公室报到,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参照《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同工同酬基本工资2800元/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奖+社会保险+公积金,同工同酬人员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工作职责及考核
(一)被聘用的保教人员到县第四幼儿园托班提供托育服务。
(二)聘用期间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双方自愿续签服务协议。
(三)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参照《玉屏侗族自治县山村幼儿园考核细则(试行)》评估,结合工作期间工作态度及能力,考核合格的保教人员,根据考核等次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分的待遇,因个人因素未经组织批准辞职的人员,不出具上岗考试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今后不能继续被聘用。
八、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办托育机构保教人员”报名表.docx
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