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9号),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考条件、报名要求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10月19日
上午8:3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30-17: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月20日
上午8:30-11: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30-17: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考试设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报名时间为6月28日9:00至7月8日17:00。
(二)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1.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处理。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3.报名时,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请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了解详情。
4.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三)网上在线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联系电话:0851-86807315、86807192、86807441。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
(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28日9:00至7月1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6807315、86807192、86807441,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10月11日至2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各科目考试时长均为2.5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9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考生可在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50元。
六、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设置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铜仁市、安顺市、毕节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和黔南州9个考区,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如报名人数超出本考区机位容量,超出的报考人员将调剂到贵阳市考区参加考试,并另行通知,届时请服从统一安排。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851-86807315、86807192、86807441)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资格复核、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大纲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4)》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www.cqlp.org/info/link.aspx?id=7215&page=1)。
2024年6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文章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编辑:lufang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