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安顺市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以下简称《引才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我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安顺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二)面试时间:
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
(三)面试地点:
见《面试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6月12日08:30-17:30
2.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安顺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安道楼405室)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成绩计算
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审批
(一)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引才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引才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部门)分别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及“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学院”官网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21334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1:安顺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
安顺学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