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17:15:37//gz.huatu.com/ 文章来源:贵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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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南州罗甸县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4人)已发布
点击进入》》》罗甸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罗甸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罗甸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罗甸县辖区内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村(社区)干部,包括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主任、副主任、文书(以下简称“村(社区)干部”);
5、在罗甸县乡镇从事扶贫工作的“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心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或“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2021年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离校至2021年4月23日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
(3)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属学历认证范围的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至2021年4月23日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
(4)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且参加项目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
(5)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计划前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
6、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21年9月累计在罗甸县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21年9月在罗甸县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罗甸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7、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限截止2021年4月23日在罗甸县辖区内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报考(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村(社区)干部”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报考);
8、招聘岗位要求限“本县户籍(生源)”的岗位,限截止2021年4月23日前户籍在罗甸县或原为罗甸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
9、招聘岗位要求限“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的岗位,限截止到2021年4月23日在罗甸县乡镇村从事扶贫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且在岗的人员报考;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1、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1年4月23日罗甸县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3、截止2021年9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罗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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